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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赴艺术学院协调解决自治区艺术类专业考试相关问题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2日 17:41 点击量:

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自治区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108日下午,招生就业处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赴艺术学院协调解决自治区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相关问题,会议由招生就业处多吉处长主持,艺术学院洛桑曲尼院长及各系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招生就业处多吉处长,通报了近两年自治区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修订建议:第一,针对音乐类、音乐表演类、舞蹈类等考试,按自治区统考的要求确定身高标准,适当放宽考生限制条件,我校的身高标准确定后,在西藏大学招生简章中公布;第二, 要明确各专业的考试分值项目和评分标准,规范评分标准;第三,初试命题以能力考核为导向,合理区分难易度,建议减少初试考试内容,降低初试难度;第四,鉴于美术专业考试的特殊性,建议统一考生考试用具。第五,为少占用考务人员寒假的休息时间,建议昌都考点的考试工作提前进行。招生办公室丁阿蓉主任做了补充说明。

艺术学院洛桑曲尼院长就自治区艺术类专业考试存在的几个问题,要求各系主任按照自治区艺术类统考标准,确定初试内容及身高、评分等标准,使我校承担的2016年自治区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能够圆满完成。最后,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秩序、考试内容,各系负责人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并初步确定了考试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