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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与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召开艺术类舞蹈、器乐专业中专阶段联合培养协商会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22日 18:21 点击量:

3月份以来,我校校党委委员、副校长白玛次仁同志带领招生就业处相关人员与自治区教育厅职成处、学生处多次进行沟通、协调,商讨艺术类舞蹈、器乐专业中专阶段联合培养的相关事宜。经自治区教育工委委员、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娄旭庆批示:同意我校招收艺术类中专对口高职,鉴于牵涉学生管理、就业等问题,建议培养模式更改为“5+2”模式。此外,娄旭庆厅长还指示,建议我校艺术类舞蹈、器乐专业中专阶段的培养与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达成联合培养协议,具体事宜由我校与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商议。

基于以上背景,417日,我校与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录取现场就艺术类“5+2”中专培养模式中专阶段的联合培养事宜进行了商议。校党委委员、副校长白玛次仁,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校长耿进利、专业老师欧珠,艺术学院书记、副院长魏军,艺术学院副书记、院长洛桑曲尼,招生就业处处长多吉以及艺术学院相关专业教师参加了会议。

会上,两校就专业培养、师资、教室容量、经费、学生管理等多方面达成初步协议。我校艺术学院将在会后结合实际起草《艺术类舞蹈、器乐专业中专阶段联合培养协议》,与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商议、修改后,报学校审批,待学校同意后,最终与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正式签订协议。

会议最后,白玛次仁副校长提出了几点希望:第一,我校艺术类专业属于特殊专业,招收艺术类中专专业有其必要性和特殊性,学校党委非常重视此项工作,希望今年我校就能招收首批艺术类中专对口高职班;第二,由于我校在中专班的培养、管理方面存在诸多欠缺,希望依托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办好中专阶段的艺术班,为我区文艺团体培养、输送更多更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