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职业技能培训 > 正文
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7-04-06 13:10

各学院(中心):

为做好2017年上半年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职业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三级)、心理咨询师(三级)、企业培训师(三级、二级)、职业指导人员(四级、三级、二级)。

二、报名时间

请各所提前做好在校生和教职工报名通知工作,于201746日至9日登录西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一体化云平台(http://xz.sowin.com)进行网上报名,提前或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一)在校教职工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鉴定费用由各鉴定所统一收取后缴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二)2016年下半年全国统一鉴定成绩已在西藏劳动就业服务网(www.xzldjy.com)和西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一体化云平台(http://xz.sowin.com)上公示,2016年下半年首次参加鉴定未通过的人员,可申请补考。

(三)鉴定补贴申请范围仅限于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联 系 人:次仁央青(自治区劳动局)

联系电话:0891-6322113    13618915615

联 系 人:才仁拉毛(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

联系电话:0891-6331646    13989996926

 

 

西藏大学招生就业处

                               20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