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学生双证并重制度,加大学生的就业筹码,现将2016年下半年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学生本着自行自愿的原则报名参加。
一、报名对象
限各专业大三、大四在校普通本专科生和研二、研三在校研究生。1名学生限报一个职业,且不得跨级申报。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0月1日至7日学生自行登录西藏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一体化云平台(http://xz.sowin.com)进行网上报名,提前或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三、鉴定职业名称: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级、3级、2级)、心理咨询师(3级、2级)、企业培训师(3级、2级)、职业指导人员(4级、3级、2级)、劳动保障协理员(4级、3级)、秘书(5级、4级、3级)。
四、鉴定时间
2016年11月19日、20日。
五、注意事项
1.在校教职工参加全国统一鉴定的,鉴定费用由各鉴定所统一收取后缴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
2.2016年上半年全国统一鉴定成绩已在西藏劳动就业服务网(www.xzldjy.com)上公示,上半年首次参加鉴定未通过的人员,可申请补考。
3.需要购买教材的考生,可直接到自治区劳动就业服务局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进行预订。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才仁拉毛
联系电话:0891-6331235(办) 13989996926(手机)
联系邮箱:378990130@QQ.com
招生就业处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