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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组织召开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选考科目协调会
2018-04-03 14:53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意见,引导各学院更加科学合理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提出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330日下午,招生就业处组织召开了我校2018年本科招生选考科目的协调会。会议由招生就业处多吉处长主持。教务处领导、各学院分管教学的主管领导以及教务科主要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校党委委员、副校长白玛次仁亲临会场。

会上,招生就业处丁阿蓉副处长首先宣布了我校2018年普高招生初步计划和我校部队生源、藏语言文学(汉族生源)等相关专业的计划分配及培养模式等方面的改革设想。其次重点对高考综合改革后的高考考试科目、考试分值以及高校可选科目、选考要求做了系统的讲解,并强调了我校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招生办公室副主任贡嘎顿珠依据《西藏大学普通本专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指引》“选考要求”和“可选科目”做了具体工作安排。

会上,教务处、各学院领导提出了实施招生计划工作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最后,校党委委员、副校长白玛次仁提出了四个确定招生计划和选考科目需考虑问题和做到五个要求:

一、针对确定招生计划确定需要考虑四个问题:一是社会的需求;二是根据社会的需求制定学科专业的调整的总体要求;三是就业情况;四是录取工作和招生计划的经验考虑学校资源。

二、针对高考选考科目问题需做到五点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二要认真学习吃透相关这政策;三要强化沟通协调;四要认真研究了解高中学业水平的有关情况,确定选考科目;五要加强培训和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