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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及时妥善处理昌都籍学生签订定向协议事宜
2017-03-27 13:33

3月中旬,昌都市教体局派工作人员到拉萨与我校“昌都籍为主”师范专业的学生签订定向昌都协议,由于事情较突然,在组织我校学生集中签订协议时,部分学生情绪不稳,拒签协议,并表现出强烈的不满,甚至准备集体上访。

我处通过学院得知这一情况后,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求学院暂不签协议,立即疏散学生,并及时的与学院主要领导、分管书记、辅导员等通了电话,要求时时关注他们的动向,并做好学生的工作,同时及时的向分管校长作了汇报。

我处在未得到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昌都市委及昌都市教体局委托、督办此项工作的任何要求的情况下,积极主动地参与了此项工作,召集全处领导干部召开紧急会议,立即派专人到自治区人社厅、教育厅等部门咨询,向昌都市教体局通电话咨询,通过一天的走访、咨询,及时掌握和拿到了“昌都籍为主”师范专业定向昌都的相关事宜和相关文件。

根据拿到的文件,自治区教育厅2013年对“昌都籍为主”师范专业毕业时就业要求等,招生就业处及时地组织2013级、2014级、2015级和2016级 “昌都籍为主”的师范生分新、老校区召开了会议,并邀请了昌都教体局的工作人员,对同学们分析了就业形势、深入细致的讲解了相关政策,并解答了学生的提问。

通过几天的集中讲解、个别谈话、谈心等工作,“昌都籍为主”学生的思想已得到稳定,13级毕业班除一位拟在区外企业就业的同学外全部按规定签订了定向协议,14级、15级、16级除两位同学外也全部签订了定向协议。

在此次工作中,招生就业处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细心地为学生讲解、开导、谈心,帮助学生做好心理辅导,按照校党委的要求,切实做到了“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校园内。”为学校3月份的维稳工作作出了贡献。